2023年河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本次23年河南省考共计招录公务员人数9134名,报名时间于2023年1月9日9∶00至1月16日17∶00期间,笔试将在2023年2月25日举行,想要参加的同学不要错过!点击下方图片,查看公告详情!了解更多公务员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福建华图教育!
2023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时间节点 | |
职位表 | 点击下载 |
报名时间 | 2023年1月9日9∶00至1月16日17∶00 |
报名入口 | 点击进入 |
缴费时间 | 1月20日9∶00至1月30日17∶00前 |
准考证打印时间 | 2月21日9∶00至2月26日9∶30期间 |
笔试时间 | 2023年2月25日-26日 |
成绩查询时间 | 2023年3月24日后 |
一、河南公务员考试之报考指南
对于报考事项,还有许多同学不太明白,以下为大家带来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了解更多公务员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福建华图教育!
点击查看完整版>>>2023年度河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1.报考“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有相关职(执)业资格要求的职位,对取得证书时限是否有要求?
有要求。报考者原则上在报名时即应完全具备职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如报考者在报名时已通过相关考试,证书尚未正式下发的,可放宽至面试确认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面试确认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察人选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第九条,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7)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9)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0)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二、河南省公务员考试之每日一练
【例题】某公司非法占用公路堆放建筑材料 , 交通主管部门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在惩罚前 , 交通主管部门向该公司告知了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 理由及依据 , 并告之依法享有的权利。这一做法体现的行政法基本原则是 :
A. 合法行政原则
B. 合理行政原则
C. 高效便民原则
D. 程序正当原则
【答案】 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步,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 括事先告知相对人, 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 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 交通主管部门在处罚前告知该公司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体现了程序正当原则。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 合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依法进行, 没有法律依据不能作出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
B项: 合理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客观适 度、合乎情理、不考虑不相关因素。
C项:高效便民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应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并以便利当事 人为目的作出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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