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资阳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8名。具体笔试加分如下
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方式)、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资阳市公安局10楼政治部人事科(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336号,咨询电话:028—26559504)初审。资阳市公安局审核汇总后于12月5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情况清单报送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