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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阿坝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加分

四川人事考试网 | 2022-11-16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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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5名。具体笔试加分如下

  笔试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阿坝州职位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少数民族加分方式:凡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人员,此次不需持相关证件到现场登记加分,由系统按考生填报的民族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考生应认真、如实填写民族,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错填误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特别提示:系统自动甄别进行加分只以考生填报的“民族”栏为准,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填写,错填、误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2)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州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由国家有关部委明确的我州“5﹒12”地震重灾县为:汶川县、茂县、理县、小金县、黑水县、松潘县、九寨沟县。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将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持民警的荣誉、烈士、牺牲、伤残等证书证明以及双方的关系证明;荣立个人一等功的持一等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采取正反双面方式将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等信息复印到一张A4纸上)送交阿坝州公安局(地址:马尔康市马江街297号 联系电话:0837-282289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原文链接: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阿坝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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