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5名。具体笔试内容如下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
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2.警务技术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二)笔试、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至2022年11月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