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建瓯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用人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聘用的人员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建瓯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岗位
(一)速录员1名,主要从事审判辅助性和文字事务性工作。
(二)协警1名,主要从事法院安检、协助法警值庭、押解等机关安保和司法警务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7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女性;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7.熟练掌握计算机以及相应办公软件操作;
8.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意识,能够服从组织安排;
10.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对应岗位所需条件
1.报考速录员岗位的,要求掌握速录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2.报考协警岗位的,要求身高1.6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五官端正,无残疾、家族遗传病史及慢性病,无纹身,无不良嗜好。
(三)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的情形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
2.报名速录员岗位,有相关文职、党务工作经验的;
3.报名协警岗位,为退伍军人或警官学院毕业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本人及直系亲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履行义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5.配偶、父母在福建省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律师职业”,是指担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或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以律师身份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1日
3.报名应提交的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报告(体检项目为血常规、心电图,报名协警的还需按招录条件要求项目提供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退伍军人报名的,需提交退伍证。
4.资格初审:由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本院政治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99-3739891。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核。
(四)聘用
新聘用的人员依法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建瓯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两年一聘。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担任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1.工资参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参考标准表》,享受五险;
2.参照在编人员享受法定节假日等权利;
3.住宿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
建瓯市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5日
原文标题:建瓯市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aboen0aWRRwSuTBPQj0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