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福州市“好年华,聚福州”引才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和《福州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编外人员)。以下是福建华图提供的工作经历的认定。了解更多福建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福建华图教育!
工作经历的认定
(1)报考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
(2)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
(3)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公告原文>>>2022年“好年华,聚福州”福州高新区招聘56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