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漳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按照往年的公告公布时间,预估2023年的省考公告在明年的2-3月份公布。点击下方图片,进行公告预约,我们会在公告公布的第一时间通知大家。掌握一手资讯,早知道早备考!以下为同学们带来了解更多漳州市公务员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福建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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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福建公务员考试资讯汇总 | ||||
年份 | 公告公布 | 笔试时间 | 招聘人数 | 报名人数/审核通过 |
2022 | 2.11 | 7.09(原定3.26) | 4057 | 242840/229241 |
2021 | 2.18 | 3.27 | 4124 | 239076/224894 |
2020 | 6.5 | 7.25 | 3724 | 181078/166329 |
2019 | 3.7 | 4.20 | 2471 | 140412/128556 |
2018 | 3.6 | 4.21 | 3601 | 155416/141752 |
2017 | 2.23 | 4.22 | 4169 | 157869/140652 |
2016 | 3.9 | 4.23 | 4116 | 152827/135626 |
2015 | 3.10 | 4.25 | 4271 | 148282/130310 |
一、漳州市公务员考试之笔试备考
漳州市省考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为120题的客观选择题,共分为五种类型:常识、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以下为同学们带来行测备考笔记。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免费获取完整备考资料。了解更多漳州市公务员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福建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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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概念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类型分为延缓条件与解除条件。《民法典》第135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民法典》第158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民法典》第160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条件所谓的条件是指将来发生的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不确定的事实。附有条件的行为称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也可以看出区分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和生效的实益。条件是意思表示的一个部分,它有如下特征:
1.条件是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的一个组成部分。条件存在于所附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之中,并且构成该意思表示的一部分。
2.条件决定民事法律行为固有效力的发生、存续或者消灭。条件的功能在于,决定其所附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固有效力发生或消灭。
3.条件是将来的、不确定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未来性和或然性。
4.必须是合法事实,具有合法性。
二、漳州市公务员考试之词语辨析
触类旁通 PK 融会贯通
【解释】
触类旁通:掌握了解某一事物的变化、趋势及规律,从而类推了解同类的其他事物的变化、趋势及规律。
融会贯通:把各方面的知识和道理融化汇合,得到全面透彻的理解。
【辨析】
1. 相同点
均可表示最终对某一事物有所了解
2. 侧重点
触类旁通:侧重类推,由一推知其他类似
融会贯通:侧重融合,全面得知
【示例】
(1)学生可以从一个领域________到其他领域,不仅学会思考,而且学习不同的思考方式。(三联生活周刊)
(2)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强化学思践悟,才能准确掌握这个理论体系内容的全面性和丰富性、结构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真正做到________。(人民网)
【答案】(1)触类旁通(2)融会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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