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发〔2016〕4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2022年,闽侯县卫健系统共有13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8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内卫技人员88名(紧缺急需岗位48名)。另:闽侯县属学校委托闽侯县卫生健康局代为招聘5名临床专业类校医。具体体检和考核如下
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且不安排报考者在闽侯县属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体检。
1、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或直接面试成绩或加试的医学技能测试成绩(笔试、面试、医学技能测试成绩须在合格线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闽侯县卫健局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