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工作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工作队伍,根据《三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和县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计划录用13名,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具体如下
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辞退、事业单位辞聘后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