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事件】
在庐山市公安局南康镇派出所从事辅警工作的余俊,2021年6月17日凌晨,在下水施救轻生群众时不幸因公牺牲。
民警与辅警余俊等人在处理群众纠纷时,其中一名群众情绪激动,想跳湖轻生。余俊等人紧急施救,但由于该名欲轻生群众情绪完全失控,并一直试图挣脱开来,导致其自身和前来援助的群众之一张红亮都落入水中。当时正处于汛期,水位较高,且湖堤斜坡5米多长,长满青苔,非常湿滑,情况万分紧急。千钧一发之际,忘记自己本身也是“旱鸭子”的余俊连衣服鞋子都来不及脱,迅速翻过栏杆,奋不顾身纵身跳入湖中,进行施救。后在增援民警的帮助下两位群众顺利获救,然而此时余俊因体力不支,不幸沉入水中。尽管之后被救上岸,经现场医护人员全力抢救无效,但余俊同志英勇牺牲。生死营救10分钟,群众安全获救,但是余俊的生命却永远定格在22岁!
【试题模拟】
“旱鸭子”辅警余俊在救落水群众时不幸牺牲一事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有人说轻生的人救了不值当,这位辅警不该救;有人说,辅警就是吃苦受累,牺牲了也顶多赔点钱就算了。对此,你怎么看?
【测评要素】
综合分析能力
【参考解析】
一.表明对“旱鸭子”辅警余俊救落水群众一事的肯定态度。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都是宝贵的。余俊的人生之路虽然短暂,但他用他的忠诚和奉献,诠释了一名辅警的神圣职责,彰显了“警魂之伟大”。
二.阐述辅警救落水群众这一事件的意义。
1.无论是民警还是辅警,都是人民警察,在紧要关头,不顾安危去救助百姓,挽救人民的生命是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更是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的神圣使命。
2.辅警余俊是在用“奉献”诠释着“为民”。他虽然牺牲了,但是他却留给我们了弥足珍贵的东西,那就是“警魂”,这是一种精神,不仅会照亮每个人的心,更会温暖每个人的心。正是有了人民警察,才有了社会的长久治安,才有了百姓的安居乐业。。
三.阐述这一事件所反应出的问题。
1.当代人对生命观的认知有偏差。无论是谁的生命,都是很珍贵的,都应该被珍惜。生命的意义不应该被简单定义为该救和不该救。
2.在发扬警魂精神的同时也要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舍已救人,为人民群众付出是值得被肯定的事,但是作为一名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人员,更应该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全力救助他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更多的为他人服务,帮助更多的群众。
3.国家对辅警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有缺失。辅警人员的执法权和待遇保障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且各地政策不一,导致辅警待遇保障低。
四.提出合理建议
1.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正确看待与认识到生命的重要性,使人们珍视自己的生命,以及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珍贵的,不应该随意评判。
2.加大对辅警人员、民警等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使他们在值勤时有能力可以保护好自己的同时也保护好群众,避免不必要的牺牲。
3.完善辅警相关的政策法规。让辅警执法可依,提高辅警工作的合法性,让辅警待遇稳步提升,使辅警工作时有保障没有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