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漳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按照往年的公告公布时间,预估2023年的省考公告在明年的2-3月份公布。点击下方图片,进行公告预约,我们会在公告公布的第一时间通知大家。掌握一手资讯,早知道早备考!以下为同学们带来了解更多漳州市公务员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福建华图教育!
历年福建公务员考试资讯汇总 | ||||
年份 | 公告公布 | 笔试时间 | 招聘人数 | 报名人数/审核通过 |
2022 | 2.11 | 7.09(原定3.26) | 4057 | 242840/229241 |
2021 | 2.18 | 3.27 | 4124 | 239076/224894 |
2020 | 6.5 | 7.25 | 3724 | 181078/166329 |
2019 | 3.7 | 4.20 | 2471 | 140412/128556 |
2018 | 3.6 | 4.21 | 3601 | 155416/141752 |
2017 | 2.23 | 4.22 | 4169 | 157869/140652 |
2016 | 3.9 | 4.23 | 4116 | 152827/135626 |
2015 | 3.10 | 4.25 | 4271 | 148282/130310 |
一、漳州市公务员考试之笔试备考
漳州市省考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为120题的客观选择题,共分为五种类型:常识、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以下为同学们带来行测备考笔记。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免费获取完整备考资料。了解更多漳州市公务员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福建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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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
《民法典》 第 1123 条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继承 开始后, 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 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 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 第 1127 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 第一顺序: 配偶、 子女、 父母;
(二)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 承人继承的,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 包括生父母、 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养兄弟姐妹、 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 第 1128 条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由被继 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 (姑姑) 的兄弟姐妹 (爸爸) 先于被继承人 (姑姑) 死亡的, 由被继承 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 1152 条 【转继承】 继承开始后, 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 并没有放弃继承 的, 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 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二、漳州市公务员考试之每日一练
【例题】小芳5月20日向某公司投递简历,该公司通知小芳已经录用,并让小芳6月5日前往上班,当月领工资2000元。该公司7月15日与小芳订签劳动合同。请问小芳与该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时间是?
A.5月20日 B.6月5日 C.6月30日 D.7月15日
【答案】B。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故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