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计划录用94名,具体考试规则如下
考试规则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2年8月8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岗位条件要求的如“中共党员”、相关资格等级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8日。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岗位中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4)拥有“双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考生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7)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要求也须符合)。
(8)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9)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10)关于工作经历经验的认定,报考者(含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自主创业人员,可提交营业执照。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察时做最终确认;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招考范围限在“龙岩市”的,是指:①2022年8月8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或2022年8月8日前取得龙岩市居住证的人员;②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生;③市内外高校的龙岩生源应往届毕业生。招考范围限在“福建省”或“武平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4.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公开招聘岗位中“岗位名称”注明“专门岗位(一)”的,专门面向在我县参加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2年10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或服役期满且于2022年8月8日前退役的武平籍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进行招考;公开招聘岗位中“岗位名称”注明“专门岗位(二)”的,专门面向入伍前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籍并作为武平县兵源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军人进行招考。报考专门岗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6.加分规定: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2年10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笔试原始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得加分,报考“专门岗位”的不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4)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即2022年9月5日至9月9日)向武平县人社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7.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需降低比例开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同意后,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
8.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由招聘主管机关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9.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县人社局确认,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主动放弃的,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面试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0.考生在体检前主动放弃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1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主管机关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
12.因报考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主动放弃或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13.报考者按照武平县人社局发出的调档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将个人档案寄到武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规定期限内确有困难的,须提前征得县人社局同意后延长期限。
14.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均有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是指: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其中在所报考岗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后,可县内交流。在此期间,不得调往县外(考前经审批同意报考并考取公务员(含参公)的除外),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申请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我县干部队伍的稳定。
15.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的单位机构名称进行办理聘用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