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拟招聘10名参聘人员。根据福州市“参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具体考察和体检如下
考察和体检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2.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部分岗位对身体条件有具体要求的,按该岗位要求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在2022年12月31日递补截止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
4.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