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厦门市事业单位联考公告已公布,本次共计招聘331名,8月4日开始报名,9月3日参与福建省联考,具体详情,请点击下方图片,查看903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告及岗位表。我们将实时更新招考公告,以下为同学带来报考条件及备考要求。了解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福建华图教育!
2022年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时间点 | |||
报名时间 | 8月4日 10:00 至 8月10日 17:00 | 准考证打印时间 | 8月29日 10:00后 |
报名入口 | 点击进入 | 准考证打印入口 | 点击进入 |
申诉时间 | 截止8月11日 17:00 | 笔试时间 | 9月3日 |
一、厦门市事业单位考试之基本报考条件
点击查看公告详情>>>2022年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编内工作人员331名公告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厦门市事业单位考试之知识点巩固
厦门市事业单位笔试主要以《综合基础知识》科目为主,考察的内容从天文地理到逻辑推断,包含的知识点非常多,所以同学们要多多练习,以下是为大家带来的知识点巩固,希望同学们能复试巩固,取得一个满意的成绩。了解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福建华图教育!
法律-民法
1.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默示形式
3.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②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属于:要约邀请③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4.①可变更、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②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未被追认的合同无效、被追认或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③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欺诈胁迫型(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型(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伪装掩盖型(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公益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强规型(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5.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会导致:撤销权消灭
三、厦门市事业单位考试之每日一练
【例题】根据《行政诉讼法》,下列诉讼事项中,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是: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工作人员奖惩的决定不服
B.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C.国防、外交行为
D.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的决定不服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项,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所以,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的决定不服的法院应予受理。D项正确。AC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AC项错误。B项: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三)项,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指导行为。所以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项错误。因此,选择D选项。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2022年903厦门市事业单位联考公告汇总以及知识点,以下是事业单位考试备考的相关书籍课程,助力同学们取得优异的成绩。了解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福建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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