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省第二次事业单位联考公告正在陆续公布,根据官方回复,福建第二次事业单位联考笔试时间在9月3日进行。近日,官方已公布了第一个参与903联考的公告,具体详情,请点击下方图片,查看903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告汇总。我们将实时更新招考公告。了解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福建华图教育!
2019-2021年福建事业单位联考时间表 | |||
2021年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5月29日 | 9月4日 | 11月13日 | |
2020年 (注:2020年因疫情特殊原因,上半年无考试)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9月5日 | 11月21日 | ||
2019年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3月23日 | 5月25日 | 9月7日 | 11月16日 |
一、厦门市事业单位考试之报考问答
厦门市事业单位联考报名时间预计集中在8月份报名。有许多同学还不太清楚一些考试报名的情况,以下为同学们带来大家常见的问题与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了解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福建华图教育!
1.什么是“专门岗位”,什么人才有报考资格?
根据相关公告要求,一般专门面向参加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规定日期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招考。所以,必须是上述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才能报考。另外,已经通过“专业岗位”报考上岸的人员,不能再享受该政策。
2.成人教育学历能否参加事业单位考试?
根据相关公告要求:“招聘职位要求学历类别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学历类别为“国民教育序列”的,是指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教育形式“不限”指没有特定要求,非国民教育序列与国民教育序列的毕业证书通用。”所以,如果岗位要求学历类别是国民教育序列或者是不限的,那么可以报考,但是很明显,不能报考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岗位。
3.我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但是发现岗位不理想,想放弃,怎么办?
根据相关公告要求,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要放弃的需要在资格复审期间提出。资格复核期间,报考者因故放弃面试,须提交书面放弃保证。根据部分地区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的相关规定,如果已确认参加(进入)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有可能面临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情况。
二、厦门市事业单位考试之知识点巩固
厦门市事业单位笔试主要以《综合基础知识》科目为主,考察的内容从天文地理到逻辑推断,包含的知识点非常多,所以同学们要多多练习,以下是为大家带来的知识点巩固,希望同学们能复试巩固,取得一个满意的成绩。了解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福建华图教育!
法律-民法
1.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有:过错责任(含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
2.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承担的是什么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责任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的是什么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责任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的是什么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④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的是什么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的是什么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
3.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属于侵权责任的什么归责原则:公平责任
4.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5.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三、厦门市事业单位考试之每日一练
【例题】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基于下列哪项原因不可以申请再审:
A.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决、裁定的
B.适用法律错误
C.未经传唤,缺席审判
D.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知识并选错误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本题中,BCD项属于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A项不属于,当选。因此,选择A选项。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2022年福建事业单位第二次联考公告汇总以及知识点,以下是事业单位考试备考的相关书籍课程,助力同学们取得优异的成绩。了解更多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福建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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