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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在什么情况下公职会丧失 ? 特点是什么 ? 应注意哪些问题?

福建华图教育 | 2022-07-0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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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辞职:公务员自己提出,辞职后无特殊待遇,想辞职而辞不了。

  (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

  (2)担任涉密职位或未满原职脱密期限;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

  (4)正接受审计、纪检、刑事审查。

  不想辞而必须辞。

  (1)引咎辞职;

  (2)责令引咎辞职。

  辞退:单位单方面决定,被辞退后按照失业处理。

  (1)年度考核连续 2 年不称职(1 年不称职仅降 1 级);

  (2)不胜任现职又不接受其他安排;

  (3)因所在单位变动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

  (4)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不适合继续工作又不宜开除的;

  (5)连续旷工超 15 天或 1 年累计矿工超 30 天。

  退休:因客观原因丧失职位,可获退休金和其它待遇。正常退休。

  达到法定年龄,提前退休。

  (1)工龄满 30 年;

  (2)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且工龄满 20 年;

  (3)符合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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