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及《龙岩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工作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龙岩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度市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具体公示、试用和办理转任手续如下
公示、试用和办理转任手续
1.公示。考察对象考试综合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以及体检等情况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从考察对象中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同步在遴选单位、“闽西党旗红”微信公众号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及办理手续。遴选单位对拟任职人员可以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对拟任职人员未设置试用期的,按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
3.任职。拟遴选人员从报名后到办理转任手续前,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由各遴选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征求相关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转任职务职级按公开遴选对外公布的职位,根据报考者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确定。
遴选人员须在新遴选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