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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招聘笔试时间公告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2-05-13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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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2022年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临近,为确保您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

  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北区8号楼(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可乘坐公交50、501、60、106、66、167、202、87、206、162、190、319路到省交通学院或福建警察学院站下车,北区大门进)。

  二、准考证打印

  1.打印时间

  2022年5月19日8:00-2022年5月21日8:30。请及时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考生界面打印准考证。

  2.注意事项

  (1)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是否显示正确。

  (2)考试日期和考试科目时间是否对应。

  (3)点击“打印预览”可预览准考证样式。

  (4)黑白或彩色打印均可,要求字迹清晰、照片清楚。

  (5)如遇到网络繁忙或考生电脑网速太慢而导致准考证上照片无法正常显示,请刷新网页直到能正常显示照片方可打印。

  (6)可直接打印成A4纸大小。

  三、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安装闽政通APP生成“福建健康码”。

  2.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正规医疗机构完成新冠核酸检测。

  3.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4.请考生自觉遵守学校防疫规则,佩戴好自备口罩,有序进出校园。

  5.笔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工作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笔试。

  6.经监考老师核查体温、身份证、准考证后,考生提前15分钟有序进入考场。

  7.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校。

  四、考试入场管理要求

  1.留足赴考时间。考试当天,考生车辆不能进入校园。建议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2.考试入场要求。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①按防疫要求,考前14天内无境内外、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

  ②提供本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报告(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电子版、纸质版均可)。

  ③考试当天本人动态“福建健康码”为“绿码”,动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带“*”,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

  3.自觉佩戴口罩。考生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进出考点须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除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包括考试全程均须佩戴口罩。

  4.配合入场验证。考生到达考点后应提前打开闽政通APP,准备好“福建健康码”和“行程卡“以待核验。进入考点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本人考试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如实填写《2022年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报名平台)。

  四、无加分考生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5月10日12:00,没有考生提交合乎规定的笔试加分申请。

  五、其他有关事项

  1.遵守防疫规定。考生应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服从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安排,保证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考生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通报有关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2.异常情况报告。考试期间,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报告,服从考点安排,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在临时观察区进行专业复核评估,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继续参加考试。

  3.关注防疫政策。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另有规定时,防疫工作按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

  4.笔试成绩可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查询时间以公告通知为准。

  六、笔试考场规则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法定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属违纪违规行为。

  2.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应试人员不得入场;考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应试人员只准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及无封套橡皮进入考场,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手环、电子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座位。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座位的属违纪违规行为。

  4.考试开始后,应试人员须首先用黑色墨水笔在试卷、答题卡(纸)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填涂)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做任何标记。客观题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须用黑色墨水笔在试卷指定位置作答,未按规定作答则成绩无效。

  5.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6.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严禁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

  7.考试结束铃响,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作答,并将试卷和答题卡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纸)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属违纪违规行为。

  8.应试人员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及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2022年5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a5zLx0Dry1eVnWtHbIz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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