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就业帮扶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辅助性岗位人员,计划录用40人,想要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体如下
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九)已入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辅助性岗位人员,不得重复报考同性质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