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福州市妇幼保健院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事业单位考试工作,计划录用20名,
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 1:1 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 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 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 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 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 140 号)的要求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 得在招聘单位对报考者进行体检。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 7 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