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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莆田市湄洲岛中小学校招聘新任教师奖励加分材料公告

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 | 2022-05-10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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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2年莆田市湄洲岛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经研究决定,对参加2022年湄洲岛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统一笔试、符合政策规定加分的对象进行审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5月19-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湄洲镇北大道1566号211室)。

  二、认定对象

  报考2022年湄洲岛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的人员。

  三、认定材料

  符合加分的对象须提供省、市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注意事项

  1.加分考生材料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逾期不予受理。莆田市外的考生可以选择快递,收件人为:福建省莆田市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方金松收,联系电话13599869926。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湄洲岛管委会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2.拟享受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加分的对象须提供由村、乡镇(街道)、县区卫健局三级联审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附件)原件。

  咨询电话:0594—5093807,13599869926

  邮箱:syk3807@163.com

  附件: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

  湄洲岛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2年5月7日

  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

姓名   出生 年月 年月日 性质 (独女或二女)   户籍所 在乡镇、村   准考证号码 报考岗位
   
父亲姓名   出生 年月 年月日 初再(婚) 时间 年月日 所在乡镇、村   《独生证》 办理情况 落实节育 措施情况
母亲姓名   出生 年月 年月日 初再(婚) 时间 年月日 所在乡镇、村      
本人 承诺 申明 本人保证以上表格内容及提供的相关审验材料属实,愿意接受各方监督,并且了解《申请加分须知》的有关内容。如有不实,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及联系电话:代办人(签名):代办人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
村委会意见: 村计生管理员(签名): 村支书(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乡镇卫计部门意见: 卫计办负责人(签名): 乡镇分管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县区(管委会)卫健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局长(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申请加分须知 1、符合加分对象为莆田籍的农村独女户(农村双农民生育一个女孩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或农村二女户(农村双农民生育二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的女儿; 2、本表一式二份由申请人填写,逐栏必填,并经村(居)、乡镇(街道)两级把关后提交县区卫健局审核; 3、属农村独女户的,应提供笔试准考证、户口簿、父母结婚证、独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农村二女户的,应提供笔试准考证、户口簿、父母结婚证、父或母一方结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独生证、结扎证原件丢失,可到原发证或存档机关复印独生证原始审批档案、施术证明书原始存根,复印件要填写“与原件相符”,由出具单位验证人及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及其父母须如实反映以上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与事实不符的,弄虚作假骗取加分资格,造成违法后果的,将取消加分资格,并依法追究申请人法律责任,依法将申请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门信用档案。

  原文链接:http://mzd.putian.gov.cn/xxgk/tzgg/202205/t20220509_17236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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