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平潭综合实验区2022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政策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符合省、实验区有关事业单位招聘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规定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笔试加分对象包括:1.符合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即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2.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3.符合实验区政策加分条件的驻岚部队随军干部家属;4.符合实验区政策加分条件的我区农村二女户;5.我区公共事务助理员转聘工作中期满不再续聘的人员。
二、具体加分办法按省、区有关规定执行。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免笔试岗位的报考者不享受加分待遇。
三、办理时间:2022年5月23日-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7层人事处。
联系电话:0591-23167007
具体办理加分手续流程及所需材料见附件。
附件:1.《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原文标题: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2022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政策通告
原文链接:https://fjksbm.com/s/ptwj2204/news/e3504f03-1591-45aa-aa79-0e8fae7bf62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