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和学科缺额实际,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55名。那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哪些人员不得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龙岩市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