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经顺昌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6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那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哪些人员不得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有精神病史的;⑤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⑥现役军人;⑦2022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未满的大学生村官;⑧我省已在编教师或拟聘人选(含签订就业协议);⑨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⑩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