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教规[2022]3号)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精神,结合我区教师队伍实际,计划录用200名
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体检对象。
4.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