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精神,计划录用66名
体检、考核、聘用人选确定
㈠同职位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
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㈢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我局负责通知和组织。
㈣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㈤体检合格的考生,在拟聘用前须征求户籍所在地公安、计生部门的意见,若无违法违纪记录,也未违反计划生育者,视为考核合格。
㈥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我县人民政府网站与公示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
㈦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我局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