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青草盂地区人民检察院作为龙岩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院,依法履行对龙岩辖区内的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本次招聘应聘资格条件如下:
应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沟通协调能力强,团队协作意识好,服从安排,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检察院工作的;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劳务派遣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