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教育局是市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市委教育工委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
(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有关教育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的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综合管理全市的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幼儿教育工作。
(三)依法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教育局包括2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9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教育局 | 66 | 64 |
厦门工商旅游学校 | 534 | 337 |
厦门信息学校 | 378 | 270 |
厦门市音乐学校 | 409 | 333 |
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 | 732 | 676 |
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 | 240 | 233 |
厦门市第五中学 | 202 | 173 |
厦门外国语学校 | 481 | 462 |
厦门大学附属科技中学 | 449 | 426 |
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 | 411 | 388 |
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 | 494 | 455 |
福建省厦门第六中学 | 436 | 413 |
福建省同安第一中学 | 579 | 525 |
福建省厦门实验小学 | 135 | 120 |
厦门市启明学校 | 63 | 37 |
厦门市特殊教育学校 | 74 | 70 |
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 85 | 81 |
厦门市教育督导评估事务中心 | 12 | 10 |
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23 | 23 |
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 33 | 32 |
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 | 122 | 78 |
厦门五缘实验学校 | 256 | 253 |
厦门实验中学 | 316 | 289 |
厦门五缘第二实验学校 | 267 | 233 |
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 | 365 | 328 |
厦门市新翔小学 | 78 | 76 |
集美工业学校 | 547 | 352 |
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 | 87 | 28 |
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幼儿园 | 34 | 8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厦门市教育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持续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和学校思政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
(二)全力抓紧补短扩容。抓紧全市教育大会项目收官建设,2022年计划建成76个项目,新增学位8万个。推进16所高中、3所职校和1个实践基地加快建设,努力实现市重点项目在开工、竣工和投资等核心指标上100%完成。
(三)强化基础教育提质增效。深入推进新课程改革实验区项目,提高课程实施水平。力争7所普通高中通过省级示范性高中验收,并新增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校。推进全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率先实现管理标准化。筹备召开厦门市第五次教育科研工作会议。
(四)加快推动职教高地建设。出台市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业学院、台湾专才引进等指导意见。加快推动同安职校扩建项目、翔安和集美职校新校区建设,加强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推进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3+2”贯通培养。遴选建设1-2个两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遴选建设一批厦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示范校。
(五)强化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支持厦门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双一流”高校建设。推动理工学院转推动厦门理工学院更名为“厦门理工大学”。筹建高水平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大学。推动南京理工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等合作项目落地。
(六)增强立德树人实效。深化大中小幼一体化育人方式改革,深入实施劳动教育提升行动、“亮眼工程”、“肥胖干预工程”,全面落实“五项管理”和“双减”政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七)深化教师校长队伍建设。深化职称委托评审,推进教师评价改革。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加大优秀毕业生招聘力度,健全培训过程监测及跟踪评价机制,持续推进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建设一支高素质师资队伍。
(八)深化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深入实施《厦门市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创建不少于30所智慧校园达标学校。提升“i教育”综合大数据应用能力和教育治理能力。
(九)加快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稳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设立专门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与监管。健全支持政策,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扶持优质民办学校发展。完善对外交流政策,推进中英联合培养科技创业型博士项目落地。探索深化对台交流新形式,办好校长论坛等活动。
(十)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继续全面细致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推进新一轮“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进一步加强学校“三防”建设,提高学校安全标准化和智慧安防水平。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教育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420,273.9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95667.6万元,增长29.4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07,36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5,712.6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65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6,189.58万元;
3.事业收入338.54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5,925.63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457.55万元。
(二)厦门市教育局2022年支出预算为420,273.9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95667.6万元,增长29.4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73,606.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22,325.73万元,公用支出51,280.39万元;
2.项目支出133,756.56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12,911.30万元。
(三)厦门市教育局2022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155,221.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712.68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02292.44万元,增长33%,主要是由于市属学校的新增导致人员支出明显增长、学生数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长以及市财政将对省部属高校的补助经费归口教育部门安排,增加6.56亿元。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329.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13,397.8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346.18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阶段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7,772.82万元。主要用于小学阶段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36,922.08万元。主要用于初中阶段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140,346.79万元。主要用于高中阶段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465.59万元。主要用于校本作业试点学校校本作业研发、课后延时服务补助经费等。
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42,693.90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1,312.00万元。主要用于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经费。
10.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3,106.05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11.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工读学校教育(项)1,625.27万元。主要用于启明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65.00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培训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项)6,789.00万元。主要用于普通教育学校教学设施投入支出。
14.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项)2,055.00万元。主要用于中等职业学校舍建设和教学设施投入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102,022.2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办学条件专项经费、文体艺术活动专项经费和新办校开办经费等。
16.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331.75万元。主要用于教师队伍建设中人才政策经费、和提升办学条件中教育补助经费等。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52.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1,768.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199.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经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577.01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6.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单位医疗经费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074.4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8.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835.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65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850万元,下降34%,主要是由于市财政局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建项目金额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1,650.00万元。主要用于实验小学校园改扩建项目、集美工业学校轻化校整合提升项目建设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教育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41.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8.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3.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出国团组取消。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预算安排8.5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执行公务活动及其他地区对口单位交流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32.1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市政府压缩一般性支出要求压缩。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2年预算安排133.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33.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28.9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频率减少。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无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厦门市教育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6.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84.19万元,下降27%。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厦门市教育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853.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30.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495.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27.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厦门市教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9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18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教育局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3,29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650.00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