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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体检通知(三)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2-01-17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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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定于2022年1月20日组织2021年9月漳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应于2022年1月20日上午7:45前准时报到(温馨提示: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场)。迟到或缺席者一律按放弃体检资格处理,请考生之间相互转告。

  二、报到地点:芗城区博爱西路1号上江名都D幢北侧公交车停车场,达达通公共自行车停车点处集中。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1寸近期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现金500元(多还少补)和黑色水笔参加体检,并佩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动态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检测。禁止携带无关的物品参加体检。

  2.核酸检测要求。体检当天,考生须提供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核酸检测出报告时间起算,纸质、电子版均可),方可参加体检。

  3.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晚上8点以后不得进食;体检当天早上要空腹、憋尿;女性受检者属于经期期间的,请在体检前主动告知带队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在当天上午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参加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

  4.女性怀孕的考生请在1月19日上午(9:00—11:30)持医院出具的怀孕医学证明、身份证、准考证到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地址:芗城区博爱西路1号上江名都D幢1515室)申请延缓体检。申请延迟体检的考生另行组织体检。

  5.考生参加体检不准携带手提包、跨包、背包、行李包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物品,可携带透明文件袋装相关证件材料;携带的手机、平板、电子手表等带有存储、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须按规定上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

  6.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第十一条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7.体检谢绝考生亲属陪同,考生应全程服从带队人员安排。

  8.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如下,如有错漏或异议,请及时联系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电话:0596-2024429。

  9.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涉疫地区旅居史、或与目前国内已报告病例公布的行程一致有时空重合、或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考生不参加此次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有上述情形的考生于2022年1月19日前向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主动报告。

  附件:1.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开发科

  2022年1月17日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原文标题:全文检索

  文章来源:全文检索http://110.80.136.57:1002/policyinstruct/2022/1642388051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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