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备考技巧

首页 > 福建公安招警考试 > 备考技巧

贪污罪之犯罪主体分析

福建公安招警考试网 | 2021-12-20 15:52

收藏

贪污罪,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本罪是特殊主体, 即国家工作人员 ,是 真正的身份犯 。那么,何为“国家工作人员” 呢 ?

第一 ,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 例如在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法院、检察院等机关从事公务的人。

第二 ,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 例如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属于国有企业;新华通讯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等各类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属于事业单位。当然事业单位类目比较广泛,包括十八类 事业单位 ,即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福利、体育事业、交通事业、城市公用、农林牧渔水、 信息咨询、中介服务、勘察设计、地震测防、海洋、环境保护、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机关后勤服务及其他。人民团体 主要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台联、青联、工商联等八个单位。上述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均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第三 ,国有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到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 员。例如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 ,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 是指因承包、租赁、聘用等而管理、经营国有财产 。这类人员只有在贪污罪中才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其他犯罪中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例如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受贿的,仅能成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第五,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 例如 当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人员 从事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管理; 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国有土地的经营、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代征、代缴税款;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时, 具备 国家工作人员 的性质 。

第六,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贪污罪中的国家工作人员范围较广, 判断是否构成贪污罪,需先判断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 ,故做题时需认真审题,仔细辨别题干所给出的主体信息。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