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局协查员招聘20人,报考者应在2021年12月16日—12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局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由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局督查科进行监督实施。
(二)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期限两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双方同意可续签。
(三)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局执法协查员(包干经费6万/年)工资规定执行。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