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务员报考指导

首页 > 福建公选遴选考试 > 报考指导

2021年三明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报名条件_哪些情形不可以报名

福建公务员遴选网 | 2021-12-01 14:52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三明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暂行办法》《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下同)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此次三明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31名,那么此次考试有哪些情形是不能报名的呢,福建华图教育为大家带来2021年三明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报名要求,了解更多招聘考试录用公告,请持续关注福建华图教育!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含录用时职位明确要求最低服务年限);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单位等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试用期内、任职试用期内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原文链接:2021年三明市级机关遴选31名公务员公告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