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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事业单位公基备考:行政行为2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1-12-01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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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文件和非规范文件。抽象行政行为主要表现为行政立法。

  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做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 为

  。

  【例题·多选】下列行为中,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有( )

  A生态环境局对该市某化工企业做出罚款 12.91万元的行政处罚

  B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所属辖区某餐厅 6000元罚款进行行政强制执行

  C.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关于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D.市税务局减税办通知李女士前往税务局办理退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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