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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2人公告

福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 2021-11-30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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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速录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情况 1、岗位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2、岗位及名额:速录员,2名

  3、工作地点: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园东路1069号)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

  (三)速录员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首聘时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慢性病史、遗传病史、精神病史,无纹身;

  (五)熟练掌握速记技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与莆田中院机关正式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6、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作为被执行人未了结的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

  7、具有其他不适宜担任速录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请有意者登录福建法院合同工招聘系统(网址http://218.5.2.1:9380,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打开)报名,并上传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5日。 报名截止后,我院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技能测试、面试人员,短信通知进入技能测试与面试人员,报名人员本人也可登录福建法院合同工招聘系统查询招聘进度及结果。

  (二)技能测试和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结果,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并进行政审。

  (四)聘用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正式聘用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速录员。

  四、咨询电话:0594-2726181 0594-2726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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