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第 3 条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刑相称、罚当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