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根据《中共长汀县委组织部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汀人社〔2021〕49号)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11月12日(星期五)上午
二、集中地点
请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于2021年11月12日上午7:00,在长汀县人社局(梅林路2号)三楼会议室集中。
三、体检须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1张(背面正楷书写姓名);
3.体检费用约600元,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标准与体检办法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根据体检要求,体检对象在体检前一天20:00点后不能进食,体检当天早晨应空腹(体检前一天饮食清淡、不宜剧烈运动、晚八点后应禁食、禁酒);
2.体检不合格(以复检结论为准)或缺席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所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列顺序依次递补;
3.如有自愿放弃体检的,请于11月11日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书写并签名)。
4.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接到通知的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5.请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八闽健康码”核验等疫情防控措施。
中共长汀县委组织部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9日
原文标题: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trlzy.net//news.aspx?nid=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