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事业单位报考指导

首页 >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 > 报考指导

2021年厦门市思明区事业单位招聘条件_不得报考情形(29人)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1-10-13 15:52

收藏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思明区部分单位拟联合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9人,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考生须注意,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此次考试。

  不得报名、聘用情形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四部分第九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5.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不得再报考思明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招聘考试。

  原文链接:2021年厦门市思明区部分单位联合招聘29人公告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