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及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有关规定,将于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考单位 | 材料送审地址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 | 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255号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5层人事教育处512室 | 0591-87850737 | 韩先生 |
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 | 泉州市泉港区泉五中路329号8层人事处 | 0595-87777138 | 林先生 |
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22层2208党群工作处 | 0591-87078796 | 岳先生 |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8层人事处 | 0591-87077682 | 钟女士 |
福建省交通经济科技信息中心 |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9楼909室 | 0591-87077916 | 池女士 |
3、办理材料:身份证、准考证、符合加分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于10月12日之后在福建省交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968980.com)公示7天。
附件下载
附件2: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
原文标题:福建省交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福建省交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http://www.968980.com/msg/toMsgDetailInfo?id=1650&module=sydwz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