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是代表政府干预经济、管理金融的特殊的金融机构。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
1.中国人民银行简介
(1)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1948年
(2)1984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
(3)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2.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中央银行的业务活动具有不以营利为目的、不经营普通银行业务、在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方针政策时具有相对独立性等特征。
(1)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
发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统一全国货币发行,并通过调控货币流通,稳定币值。
(2)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
银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是商业银行的银行,即主要同商业银行发生业务关系,集中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并对它们提供信用。具体包括:集中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办理商业银行间的清算:对商业银行发放贷款。
(3)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
政府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代表国家贯彻执行金融政策,代为管理财政收支,为国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具体包括:代理国库,中央银行经办政府的财政收支,执行国库的出纳职能;对国家提供信贷;在国际关系中,代表国家与外国金融机构、国际金融机构建立业务联系,处理各种国际金融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