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州事业单位11月联考公告还未公布,考试地点也还未确定,大概10月左右会陆续的开始发布招聘公告,错过福建事业单位考试9月联考的小伙伴不要慌,还有福建事业单位第三次联考,大家可不要错过了!想要报考福建事业单位的小伙伴们,可以耐心等待了!预计11月联考的笔试时间是11月13日,各位考生们可以根据往年11月联考的招聘条件,提前选择合适自己的岗位。接下来,福建华图小编针对此次11月联考的考试内容还有备考方案做了一些整理,希望可以给到同学们帮助。
以下是福建华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福建事业单位11月联考的公告预约入口,同学们可以点击下方图片,进入公告预约,第一时间得知公告发布!
一、2021莆田 事业单位已确定参加11月联考
根据年初省人社厅发布的《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度委托考试入闱命题计划》可知,下半年福建事业单位还有最后一次招考,时间为:11月13日。所以想要报考的考生得抓紧最后一次参加事业单位的机会,好好备考!
前几日,莆田秋季事业单位招考的最新消息来啦!由热心网友向福建华图小编提供了新消息,具体如下
诉求内容:事业单位下半年有安排秋季招聘吗?是否参加904联考吗,有无综合岗位。
回复处理:您好!2021年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11月,目前正在征集岗位。具体以公告为准,请关注莆田市人事考试网。感谢您对人社事业的支持!
2021福建事业单位11月联考公告还未公布,相信不少的考生可能第一次参加福建事业单位考试,对于第一次考试的小白来说肯定有很多疑问,今天小编就大家常见的疑问,为大家做出答疑,希望能给到你们帮助。
二、2020年福建 事业单位考试常见问题答疑
1.应届生可以报考事业单位吗?
一般来说,应届生大四下学期符合报考资格的才能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因为事业单位考试对上岗时间的要求限定,导致应届生不能像参加国考一样大四上学期就能参加考试,但是到了大四下学期就基本满足报考条件,所以可以在大四下学期参加事业单位考试。
2.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能不能报考新的事业单位考试?
根据相关公告要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服务期(含试用期)未满两年的,不能报考新的事业单位考试,或者任职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岗位时也不得报考新的岗位,比如之前 报考了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的岗位被录取后,5 年内不能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考。除了这两 种情况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可以报考新的事业单位考试,但是必须征得单位同意。
3.是否能够跨地市报考事业单位考试?
如果户籍不在本市,又想报考本地的事业单位招考,这种情况必须根据本地的具体招录岗位和限制条件来区分。如果满足招考条件限制的,即可报名;如果不能满足的,就不能报名。目前,各地事业单位招考都有部分户籍不限制的岗位,在这些岗位中,如果考生满足其他条件的话,即可报考。
接下来福建华图小编给大家讲讲福建 事业单位的一些备考技巧,帮助同学们在考试中能够智取得分,跟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三、2021福建 事业单位笔试模拟题
1、社会排斥,是指基于公民资格的权利(包括经济、社会、政治等权利)的否认,或者这些权利未充分实现。
根据上诉定义,下列属于社会排斥的是( )。
A、某村村民委员会出台《关于发放征地补偿款的方案》规定,年满二十岁的未婚女子相比其他村民,领取征地补偿款是要按本规定相应折减。
B、某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公告栏告示,告知假释犯万某从公告开始之日在本社区进行社区矫正
C、退休中医林某申请到国外某华人社区诊所担任门诊医生,被国外政府拒绝
D、外籍华人林某的儿子想在福州市某小学就读,被学校告知需缴纳一笔赞助费
解析:
第一步:找出定义关键词。
“基于公民资格的权利(包括经济、社会、政治等权利)的否认”、“或者权利未充分实现”。
第二步:逐一分析选项。
A项:年满二十岁的未婚女子按照《关于发放征地补偿款的方案》规定,领取征地补偿款相应折减,说明对于这些未婚女子领到的补偿款是比别人少的,这是一种经济权利的不充分实现,符合定义,当选;
B项:假释犯进行社区矫正,没有体现公民权利的否认,以及权利未充分实现,不符合定义,排除;
C项:林某是否是外国公民不清楚,因此,林某被国外政府拒绝,是否是基于公民资格的权利否定不清楚,不符合定义,排除;
D项:外籍华人说明该华人已经不在是中国公民了,因此,不是基于公民资格的权利否认,不符合定义,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A。
2、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出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节,从而侵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或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虚假诉讼的是( )。
A、丁某因购买煤矸石欠林某9万余元,林某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后,丁某为拖延还款时间,有意提起上诉
B、吴某购买了宋某(丈夫为宋某)的房屋,并付了部分购房款。后宋某与罗某离婚,为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获得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宋某故意起诉吴某要求其付全款
C、蔡某和妻子王某准备离婚,为了多分财产,蔡某找到堂叔,出具了两张借条,实际未发生借款行为,随后让堂叔到法院起诉自己
D、赵某与张某因票据无效而产生合同履行纠纷,赵某先以票据责任纠纷起诉,无果后,又以合同责任重新起诉,请求张某承担票据诉讼期间产生的利息损失
解析:
第一步:找出定义关键词。
“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使法院作出错误的结果,从而侵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或逃避履行义务”。
第二步:逐一分析选项。
A项:丁某因购买煤矸石欠林某9万余元,林某提起诉讼,没有体现“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不符合定义,排除;
B项:宋某故意起诉吴某要求其付全款,没有体现“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不符合定义,排除;
C项:蔡某找到堂叔,出具了实际未发生借款行为的借条,随后让堂叔到法院起诉自己,符合“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符合定义,当选;
D项:赵某先后以票据责任纠纷起诉和合同责任起诉,没有体现“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不符合定义,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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