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申请人: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5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严格审核、体检、公示,同意认定朱靖雯等301位申请人相应教师资格(见附件)。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8日
原文标题: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文章来源:南平延平区人民政府http://www.ypzf.gov.cn/cms/html/npsypqrmzf/2021-07-28/269794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