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院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3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8时至2021年6月16日11时30分。考核方式笔试+面试。想要了解本公告更多信息请点击原文“2021年福建检察院招聘313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本篇文章。
体检及考察
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聘用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不再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网上予以公布。
体检工作由省院政治部与各设区市院政治部分别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因怀孕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材料)后完成相关项目检查,如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考察、公示与聘用
报考同一职位的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各招聘检察院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
招聘检察院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fj.jc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制书记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原则上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