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的公告》相关要求,定于2021年5月26日-5月28日开展本次招聘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5月26日-5月28日
(上午8:45-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金环路6号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一层。
三、资格复审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应提供材料原件和相关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工作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等);
7.所报岗位要求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的应出具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以上材料复印件1式1份,请按顺序装订递交审核。
2.请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上述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者参加资格复审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审核点。
4.咨询电话:0591-88302675。
原文标题: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的补充说明福建考试报名网
文章来源: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s://fjksbm.com/s/fzgxq2106/news/82a75967-ad3c-4058-a4a6-1cbb2870e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