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需将2021年上半年国考合格人员纳入认定范围,特延长网报时间至6月21日(含);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应选择“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有关要求并按自身实际情况正确选择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和现场确认点信息,未按操作要求进行报名的申报人员,将无法通过现场确认审核。
其他内容详见《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2日
原文标题:福州市台江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_福州市台江区政府
文章来源:福州市台江区政府http://www.taijiang.gov.cn/xjwz/zwgk/jyxx/jyjg/202105/t20210512_40969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