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8:00至5月12日18:00。考核方式笔试+面试,笔试时间预计为5月29日。想要了解本公告更多信息请点击原文“2021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55人公告”本篇文章。
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原始成绩较高者(即未加分)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学校报教育、人社部门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 。参照福建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学校组织到指定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学校通知本人。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学校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协议,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或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