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创业政策有效落实,帮扶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宁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宁人社〔2020〕41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兼顾困难”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在我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二)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城镇居民;
(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包括离校未就业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五)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还包括具有我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我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以下人员:
(六)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
(七)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残疾人证农村居民;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明显缺陷,无传染病史;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4月6日至4月12日。
2、报名地点:寿宁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公室(县纪检委旁)。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在线验证报告(针对高校毕业生)、寿宁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针对就业困难人员)。
4、公示。从面试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聘用及待遇
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对所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管理、统一调配使用,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监督
招聘活动,由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举报投诉。
举报电话:5555873
寿宁县劳动就业中心
2021年4月6日
原文标题:寿宁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_主动公开_寿宁县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寿宁县人民政府http://www.fjsn.gov.cn/zwgk/zfxxgk/xzfbmjxzxxgk/bmxxgk/rsj_24263/rsjxxgkml/zdgk/202104/t20210409_14568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