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部分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2个职位的3名考生进入面试,并相应调整有关职位面试最低分数线(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现公告如下: 请递补考生按照有关通知公告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并按要求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010-53365973。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