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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1年3月21日8:00(系统开启)~3月27日17:30(系统关闭),笔试时间为4月18日。
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将乐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时不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体检缺席者,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将乐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进行综合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县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考核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表、协审表(应届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报将乐县教育局。
(三)选岗
同一专业有多个招聘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
不参加选岗的报考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每位拟聘人选仅选岗一次,任教学校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拟聘用人选达不到岗位需求时,按照拟聘用人选占相应类别学校、相应学科的岗位需求比例进行分配。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将乐县教育局按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及聘用学校,并在将乐县人民政府(www.jiangle.gov.cn)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聘用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确定人事关系。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新聘人员应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