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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1〕33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清流等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1〕43号)文件精神,本次中小学幼儿园计划招聘新任教师50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8:00(系统开启)-3月27日17:30(系统关闭),笔试时间为4月18日。
确定聘用单位。
报考者确定聘用单位后,由县教育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予以聘用(试用期一年),被聘用人员报到前应提供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在本县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申请调出县外。
新聘人员应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或报到后未按规定的时间到单位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