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汇意义关系——反义关系
如果两个词意义相反,那么这两个词的语义关系是反义关系,这两个词被称为反义词(Antonyms)。如 up—down。反义词也分为不同的类型:分级反义、互补反义、互逆反义。
①分级反义(gradable antonyms)是指两词的语义特征形成对立的两极,在此两极中可插入表示不同程度的词语,体现出对立的层次(Gradability),如 old—young。
②互补反义词是指在语义上相互对立,彼此排斥,非此即彼,非彼即此的一对词语。如 alive—dead。
③互逆反义词(relational opposites.)是指存在逆转关系的反义词。如:husband—wife, father—son,buy—sell,let—rent,above—below。
④同音/形异义词是指具有相同的发音方式或书写方式但其意义不同的词。其包括两类,即同音异义(homophones,如:night & knight)、同形异义(homographs,如:tear [n.] vs. tear[v.])。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
奥斯汀(Austin)从一个完整的言语行为(Speech Act)中抽象出三种行为:言内行为(Locutionary Act)、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 Act)和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 Act)。言内行为指说出合乎语言习惯的、有意义的话语;言外行为涉及说话者的意图,指在特定的语境中赋予有意义的话语一种“言语行为力量”(Illocutionary Force),即语力;言后行为指说话行为或施事行为在听者身上所产生的某种效果。
根据言语行为与话语结构(Utterance Structure)的关系,言语行为可以分为直接言语行为(Direct Speech Act)和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 Speech Act)。直接言语行为所执行的言语功能与其话语结构直接相关。间接言语行为所执行的言语功能与其言语结构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